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主体责任规定》及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现制定2024年度院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具体如下:
一、院党组“主体责任”内容清单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会议精神,严明全院干警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坚持司法为民。
2、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捍卫 “两个确立”,坚决贯彻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常态化向区党工委和市中院党组汇报本院党组工作。
3、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旗帜鲜明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决反对西方错误思潮,注重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加强党的思想建设
4、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干警的思想理论水平。
5、针对不同岗位,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确保干警树立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奋斗的坚强信念。
6、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内开展不少于 1 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领导干部讲党课必须把党的自我革命思想作为重要内容。
(三)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7、围绕队伍作风建设“巩固年”活动要求,认真落实市中院及本院的重点任务分解表,巩固全院作风建设成果。
8、反对司法活动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维护诉讼群众的合法权益。反对生活中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纠正办案办公中的铺张浪费行为。
9、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整治作风问题。
(四)加强制度建设
10、加强审判权的管理,认真实施文书阅核制,确保审判、执行活动受到制度的约束。
11、坚持对 全院“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广泛听取全院干警意见。
12、严格执行财务预算、核准和审批制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出差报销等。
(五)持续推进反腐败斗争
13、运用正反典型案例教育全院干警知敬畏、存戒惧,筑牢干警廉洁司法的思想防线。
14、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对全院干警“三个规定”填报情况及时进行统计核查。
15、严肃查处全院干警各类违纪违法问题。加强业外活动的监督管理,坚决防止干警在公共场所、网络空间出现不当言行。
二、院党组书记、院长“主体责任”内容清单
1、对全面从严治党管院负总责,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从严治党和队伍管理工作。
3、支持院纪检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4、每年向上级法院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情况。
5、每年听取院纪检组关于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不少于 1次。
6、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集体研究决定“三重一大”等事项。
7、每年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少于 1 次。
8、重大节日前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责任人开展廉政约谈提醒。
9、每年主持召开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党组会不少于 2 次。每年为全院干警上廉政党课不少于 1 次。
10、带头遵守党内法规,正常开展组织生活,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严格教育、管束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其发生违纪违法和不廉洁的问题。
11、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12、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遵守各项廉洁纪律,不违规干预过问任何案件。
三、院党组其他成员“主体责任”内容清单
1、认真学习传达落实上级党组织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保证从严治党各项任务在分管部门落到实处。
2、重大节日前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进行廉政谈心,严明各项纪律和作风要求。
3、每年向院党组和党组书记报告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以及个人廉洁从政情况。
4、每年听取分管部门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情况专题汇报不少于2 次。
5、认真接待来访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转办的信访投诉问题,在规定期限内反馈处理情况。
6、不定期对分管部门执行各项制度的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
7、对分管部门干警在遵守纪律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教育、廉政谈话和督促纠正;对可能涉及违纪违法的,及时向院党组汇报,并移送纪院纪检组处理。
8、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严格教育、管束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不违规插手过问任何案件。
中共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