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刘某(男)和孙某(女)系聋哑人,双方经人介绍以婚恋为目的通过微信沟通交往。异地交往期间,孙某向刘某陆续借款合计11100元。因多次催要未果,刘某遂诉至盐都法院,请求判令孙某偿还借款本息。
收案当日,盐都法院发现刘某系聋哑人,迅速启动绿色通道,开展一对一服务,通过简单手语及手机编辑文字交流后,第一时间联系特教学校的手语老师到场协助。充分征询刘某调解意向后,速裁团队法官提前介入接力,通过“江苏微解纷”平台即时连线远在异地的孙某,最终孙某同意一次性偿清所有欠款。案涉纠纷用时不到1小时就顺利化解,所有欠款均已履行到位。
【典型意义】
伴随时代快速发展的大背景,如何让聋哑人等特殊群体在寻求司法救济过程中克服自身桎梏,享受无障碍的诉讼服务已成为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新课题。盐都法院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理念,充分发挥“都诉服·都满意”品牌优势,为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开辟绿色窗口,实现立案、调解、速裁“一次通办”,最大限度缩短办案周期,最大程度保障群众利益。通过无障碍法庭、无障碍调解室等与时俱进的服务设施,导诉员、手语老师、值班律师等专业贴心的辅助团队,立案、速裁法官及线上调解平台等细致为民的诉讼服务,全力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便捷的参与诉讼,切实做到让维权无碍、让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