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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经开区法院开展“小标的 大民生”之“夏季攻势”集中执行周专项执行行动(一)
  发布时间:2024-05-23 11:08:17 打印 字号: | |

集中执行周



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回应民意、惠及民生,自5月20日至5月24日,全省法院开展“小标的 大民生”专项执行行动之2024年度“夏季攻势”集中执行周。盐城经开区法院执行局的干警闻令而动,让我们跟随执行干警的脚步,走进执行现场……


  “真是太感谢法官了,不仅让我可以还上欠款,还能让我继续住在这里!”5月22日,盐城经开区法院执行法官前往一处多次流拍房产准备强制腾空时,组织双方当事人就该房产进行再次沟通协商,创新采用“以租代迁”方式实现双方共赢。

资金链断裂,欠下巨额债务

某建材贸易公司诉李某、某劳务公司、陈某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盐城经开区法院判决,由李某、某劳务公司向某建材贸易公司租金、维修保养费、物资损失费等共计283万元,陈某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判决生效后,因被告李某等人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该建材贸易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两次流拍,以房抵债


执行法官接手案件后立即开展调查,发现被执行人与申请人签订合同租赁建筑设备,用于承建某工程,后因开发商未能及时支付工程款,导致被执行人未能结清所有租赁费用。除陈某某名下一套房产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为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依法对该房屋进行了查封、评估、拍卖,经一拍、二拍均流拍。申请执行人遂向法院申请按流拍价以房抵债,经开区法院经评议后作出裁定,以流拍价将该房产交付申请执行人抵债。

“要不是资金链断裂,我也不会欠款不还的。我就这一套房子,腾空了我去哪儿住?”在组织强制腾房时,陈某某向执行干警诉苦。

一边是建材公司的胜诉权益急需兑现,一边是被执行人唯一房产面临腾空居无定所的问题,执行法官陷入两难。


“以租代迁”,实现双方共赢


承办法官找来申请人,告知其当前的执行情况,为了能尽快化解双方的矛盾,建议将该房屋通过“以租代迁”的方式返租给陈某某继续居住,陈某某缴纳房租。起初申请人不大同意,担心租金不能按时缴纳。

承办法官从申请人的角度真切地体察当事人的担忧,帮助其分析当前案情形势,陈某某诚信经营不幸陷入债务危机,无处可去,所以无法强制腾房,只有采取这种折中的办法才能解决关键矛盾,间接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

通过执行法官的一番释法说理,保证执行措施不影响申请人胜诉权益,给该建材公司吃下了“定心丸”。陈某某则继续居住、按约支付租金,租金从预留的过渡费里扣,由法院直接分期扣划到期租金,申请执行人也表示理解与同意。

近年来,盐城经开区法院始终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维护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的同时,巧用措施最大程度降低强制执行对被执行人的不利影响,通过“以租代迁”的创新方式为民解忧,实现多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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